關于2019年度初創企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長沙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長政發〔2019〕3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動我市創新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經研究,現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初創企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發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及申報條件
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對象為就業重點群體在我市(高新區、芙蓉區、天心區、岳麓區、開福區、雨花區、望城區)創辦的初創企業。就業重點群體包括以下10類人員: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留學歸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返鄉農民工;建檔立卡農村貧困勞動力;被征地農民;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及隨軍家屬;刑釋和解除強戒人員;殘疾人。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的,使用自有房產創業的,不納入經營場所租金補貼范圍。
申請經營場所租金補貼需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長沙市內登記注冊的初創企業;
(二)創業時間在3年內(注冊時間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除桑拿、按摩、網吧以及其他國家政策不予鼓勵的產業外,盲人創辦的醫療保健性按摩項目可申報);
(三)合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吸納2名及以上城鄉勞動者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在市級創業孵化基地以外租賃經營場所的;
(五)無違法紀錄。
二、補貼標準
第一年每月800元、第二年每月600元。實際租金低于補貼標準的,按實際租金額度給予補貼。同一初創企業只能享受累計不超過2年的場租補貼。初創企業有多處經營場所的,只能就一處經營場所向登記注冊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已經享受過市財政同一項目補貼的,不能重復享受。
三、申報材料
(一)《長沙市2019年度初創企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報表》(附件1)。
(二)營業執照或其他登記注冊證明復印件。
(三)屬就業重點群體的身份證明:
1.在校生需提供在校證明,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復印件;
2.留學歸國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門認證的佐證資料;
3.就業困難人員、登記失業人員需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4.返鄉農民工需提供長沙市行政區域范圍內戶籍地鄉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站或村(社區)出具的返鄉創業佐證資料;
5.農村貧困勞動力需提供已建檔立卡的佐證資料;
6.被征地農民需提供征地協議復印件;
7.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需提供退出現役證明復印件、隨軍家屬需提供部隊師級以上的隨軍批復;
8.刑釋和解除強戒人員需提供刑釋和解除強戒證明;
9.殘疾人需提供殘疾人證。
(四)經營場地租賃證明:租賃合同復印件(租賃地址應與登記注冊地一致)、繳納租金的憑證復印件(注明租賃起止時間段)、房東身份證明、房產證明復印件(如無房產證則提供商品房銷售合同)等。
(五)合法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佐證資料。
(六)初創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七)其他需要補充提交的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公開申報。我局在門戶網站(http://rsj.changsha.gov.cn)公開政策文件。符合條件的申報對象按屬地原則,于7月31日前向工商注冊地所在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申報材料報送時須提供各類證明、證件的原件核驗,所提交的復印件用A4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一份)。
(二)審核匯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理轄區內申報資料的審核工作,并做好實地考察工作。場租補貼時段自申報單位登記注冊的當月起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定年度補貼核發起止時段、標準及金額,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后,簽署意見后加蓋公章,9月5日前將申報材料及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我局(芙蓉中路一段669號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大樓2501室)。
(三)網上公示。我局會同市財政局匯總全市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對象及金額,并在我局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五、補貼終止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終止享受場租補貼:
(一)申報審核期間,初創企業實體處于停業狀態,或已注銷、吊銷營業執照的。
(二)初創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發生變更的。
(三)經核實有其他不符合補貼發放政策相關條件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推薦。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通過網絡、報紙、電視、微信等媒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各相關單位要積極推薦符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代表先進生產力、生產方式的創新創業帶動就業的先進典型。
(二)嚴格審核把關。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嚴格按照文件要求,認真把關,確保真實性。同時要指導轄區內注冊登記的申報單位在長沙市創業服務網上辦事系統(http://cyfw.cs12333.com/cywsbs/)完成項目的網絡申報工作。
(三)嚴肅工作紀律。任何服務于補貼申報的公職人員不得假公濟私、以權謀私、索拿卡要、刁難企業和個人,收受企業和個人財物。申報單位或個人應對申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對在申報過程中弄虛作假的申報單位和個人,一經核實,取消申報資格,并納入誠信黑名單。造假單位及個人,不再享受長沙市政府各類財政支持。
七、相關解釋
(一)“初創企業”是指在長沙市內登記注冊3年內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中小企業劃分以《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為準。
(二)各縣(市)根據本通知精神,可參照制定相關辦法。
(三)其他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長沙市2019年度初創企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申報表
2.長沙市2019年度初創企業經營場所租金補貼匯總表
3.咨詢電話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5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附件3.docx